此次重组是远洋集团在中国房地产危机下复苏战略的其中一个重要部分。该战略包括互为条件的、并行的香港协议安排,以及跨类别强制绑定债权人的方案。这是一种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中不容易获得的工具。英国法院的批准凸显了该计划的创新性及开创性意义,其独特之处在于允许国有企业股东保留股份,这不仅提升了集团价值,还就强制绑定到期债权人树立了新的标准。该计划使现有股东能够保留重组后公司较大比例的股权,重新定义了英国重组计划的可实现范围。
远洋集团此次重组的成功完成为其他寻求离岸债务重组的中国房地产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先例,同时也彰显了毅柏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复杂、高风险交易及提供前沿法律解决方案方面的卓越专业能力。
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组由毅柏香港及中国内地办公室的管理合伙人布泰玮(David Bulley)领导,合伙人裴乐娜(Lorinda Peasland)负责监督重组的具体实施,合伙人陈子雅(Fiona Chan)则为交易的融资环节提供了专业指导。
毅柏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专长和创新战略,巩固其作为全球顶尖离岸法律服务机构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