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
王瑋瑋是Appleby毅柏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企业事务部的法律事务经理。
王律师专注于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架构、设立、组织和运营。她在基金运营的各个阶段为客戶提供法律服务,并定期就基金设立和治理事项向客戶提供建议。
在加入 Appleby毅柏之前,王律师曾在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办事处工作,而也曾在大纽约地区的一家精品律师事务所工作。王律师操流利普通话及英语,能够与我们的全球团队紧密合作,并在亚洲时区内就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百慕达的法律事务提供建议。
相关经验
王律师的一些主要案件*包括:
- 代表顺为资本参与顺为中国互联网基金第五期、机会基金第四期和 SWC Global基金的设立工作。
- 代表Jungle参与Jungle Ventures第四期的设立工作。
- 代表 IDG资本参与 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第七期的设立工作。
- 代表愉悦资本参与愉悦资本基金第四期的设立工作。
- 代表蓝湖资本参与蓝湖资本基金第四期的设立工作。
- 代表金沙江参与金沙江创业投资第八期,2021年机会基金和金沙江创业投资基金第八期(AIV)基金的设立工作。
- 代表Sinovation参与Sinovation第五期基金的设立工作。
- 代表 Monk’s Hill参与 MHV第三期基金和 Monk’s Hill创业机会基金的设立工作。
- 代表 ACE Redpoint参与 ACE Redpoint Ventures China第三期基金和 Opportunity China 第二期基金的设立工作。
- 代表 H资本参与 H资本第七期基金的设立工作。
- 代表Enlight参与Enlight Growth Partners第二期基金的设立工作。
- 代表启承参与启承资本第二期基金的设立工作。
- 代表Marathon参与 Marathon Fund Ventures Partners第二期基金的设立工作。
*包括该律师在加入 Appleby之前完成的交易
专业资格及学历
- 美国威廉玛丽法学院(法学硕士)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